“縣人口計生委為征收社會撫養費,向公安局支付費用,讓公安拒絕給未繳清社會撫養費的超生嬰兒上戶口。”5月19日,江西修水縣征收社會撫養費與上戶口進行“捆綁”一事被披露後,引髮網民關註。19日下午,當地回應稱,這一做法被緊急叫停,並已成立聯合調查組對事件進行調查,將嚴懲違規人員。
   “每個計外對象付200元上戶費”
   記者從修水縣公安局辦事大廳獲悉,該縣新生兒落戶與計生政策掛鉤。這意味著計劃外生育的嬰兒必須向計生部門繳納社會撫養費之後,憑繳費證明才能順利落戶。
   根據修水縣人口計生委與縣公安局的“協議”,每征收到一名超生孩子社會撫養費後,給予縣公安局200元至400元不等的“上戶費”。該縣鄉鎮計生辦向公安部門劃撥“上戶費”數年,已達到數百萬元。
   記者在修水縣城及白嶺鎮、何市鎮、黃龍鄉等鄉鎮咨詢戶籍民警,得到了相同的回覆:超生嬰兒不繳納社會撫養費不能上戶口。
   當地一名知情人稱,公安在超生兒上戶環節嚴格把關,年終可從各鄉鎮獲得“抽成”。
   一張2012年初的“江西省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”顯示,修水縣一個鄉鎮計生辦向縣公安局支付1萬餘元,賬面名義是“撥款”,收據左下角收款單位處蓋有“修水縣公安局財務專用章”。
   這張收據上有一句手寫備註:“根據縣計生委與縣公安局協議,每個計外對象付200元上戶費”,簽字署名為該鄉鎮主管領導。
   上述知情人說,所謂的“上戶費”,相當於計生部門給公安的好處,公安幫計生“卡”超生兒上戶,計生給公安一定的提成,這樣公安才有把關的動力。
   給公安“贊助”已經持續很多年
   對於部分鄉鎮向公安支付“上戶費”的現象,修水縣人口計生委副主任陳小岱回應,“上戶費”的說法不准確,不存在每名超生孩子“200元至400元”的提成,計生委和公安局也沒有簽訂協議。
   陳小岱表示,一個派出所一般管1個到2個鄉鎮,鄉鎮確實每年撥給當地派出所一定經費。
   陳小岱解釋,社會撫養費征收是比較難的事,做工作時如果有口角,公安會去維持秩序,為計生執法保駕護航。鄉鎮派出所支持計生工作,有的時候要加班,鄉鎮到年終會統籌考慮。
   他說,鄉鎮撥付的經費不是給縣公安局,而是給各個派出所,撥付金額由鄉鎮自己定。“給點贊助,給點工作補助,據我瞭解,好多年都是這麼做的。”
   給公安撥款,是否意在“卡”超生兒上戶?陳小岱回應說,公安這幾年支持計生工作,在新生兒上戶方面“把關”“過問一下”社會撫養費的事情。(綜合新華社、《新京報》報道)  (原標題:江西修水計生部門被疑“贊助”警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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